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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单位申请参加2012年12月和2013年度摇号的温馨提示

发布日期:2012年11月30日

 《<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>实施细则》(修订)规定:“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,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。”敬请各有关单位留意。
     一、申请参加2012年12月26日小客车指标摇号的单位,请于2012年12月8日24时前提交申请。

     二、需申请参加2013年度小客车指标摇号的单位,请于2013年1月1日零时后开始提交申请,并填报上一年度(即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)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额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11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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