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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小客车指标申请确认延期温馨提示

发布日期:2012年03月26日

按照《〈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〉实施细则》(修订)规定,个人申请小客车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,经摇号未中签需要继续参加摇号的申请人,应在期满前及时办理确认延期。
    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8日期间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个人编码,有效期截止到2012年4月8日,未中签需继续参加摇号的申请人请于2012年4月8日前登录北京市缓解拥堵网站(
http://www.bjhjyd.gov.cn/)办理“确认延期”。2012年4月25日公布审核结果,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将自动延长3个月(即可再参加3次摇号)。2012年1月9日至2月8日期间申请的个人编码,有效期截止到5月8日,其余依此类推。申请人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(县)政府对外办公窗口办理“确认延期”。未在编码有效期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
    请您及时办理确认延期,若申请信息发生了变化,请及时进行变更,并确保相关证件在申请期内合法有效,以免影响您参加摇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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