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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
发布日期:2021年07月05日
经本市公安机关调查确认,张*(身份证号:3412211985********)与李*云(身份证号:1504041980********)存在违反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非法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。依据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(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)和《<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>实施细则(2020年修订)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:
一、作废张*名下指标编号为2019652340的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。
二、三年内(自2021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)不予受理张*、李*云提出的指标申请。
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
2021年7月5日